中 华 人 民(mín) 共 和 國(guó) 國(guó) 家 标 准
GB/T 3721-83
磁 粉 探 伤 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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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适用(yòng)于交流、直流、半波整流及全波整流的磁粉探伤机(包括荧光磁粉探伤机)。
1名词解释
本标准除使用(yòng)ZBY033 《试验机术语》中的有(yǒu)关名词术语解释外,尚有(yǒu):
1.1 一體(tǐ)型磁粉探伤机
一般包括磁化電(diàn)源、夹持装置、磁粉撒布装置、观察装置、退磁装置等多(duō)部分(fēn)组成一體(tǐ)的探伤机。
1.2 分(fēn)立型磁粉探伤机
磁粉探伤机中的各组成部分(fēn),按功能(néng)制成单独的装置,在探伤时组合成系统使用(yòng),该组合系统称為(wèi)分(fēn)立型探伤机。分(fēn)立装置一般有(yǒu):磁化電(diàn)源、夹持装置、退磁装置、断電(diàn)相位控制器等。
2产品品种、规格
2.1 磁粉探伤机的结构型式一般分(fēn)為(wèi)分(fēn)立型和一體(tǐ)型。
2.2 一體(tǐ)型磁粉探伤机的品种、型式、基本参数列于表1。
2.3 分(fēn)立型磁粉探伤机的品种、型式、基本参数参照表1。
2.4 磁化電(diàn)源变压器一般采用(yòng)C型铁芯,调压方式采用(yòng)可(kě)控硅或调压線(xiàn)圈。
3技术要求
3.1 磁粉探伤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,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象及文(wén)件制造。
3.2 磁粉探伤机应在下列使用(yòng)条件下正常工作:
3.2.1 海拨高度不超过1000m;
3.2.2 环境温度:-10─+40°C;
3.2.3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%;
3.2.4 没有(yǒu)大量尘埃及易燃或腐蚀性气體(tǐ);
3.2.5 使用(yòng)交流三相380V或单相220V,频率為(wèi)50Hz電(diàn)源,電(diàn)源電(diàn)压变化一般不得超过额定電(diàn)源電(diàn)压的±10%。
3.3 磁粉探伤机的電(diàn)气绝缘性能(néng)应符合下列要求:
3.3.1 在室温20±5°C相对湿度不大于85%的条件下,各回路绝缘强度在表2规定的50Hz正弦交变试验電(diàn)压作用(yòng)下,历时1min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。
对不能(néng)承受规定试验電(diàn)压值的電(diàn)器元件,在进行试验时应拆除。
表1
基本参数 品种 型式分(fēn)类 | 额定周向 磁化電(diàn)流* A | 纵向磁化 安匝数** | 磁化電(diàn)流 种类 | 夹头间距 mm |
携带式 | 500 1000 1500 2000 | | 交流直流 半波整流 | |
移动式 | 5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| | 交流直流 半波整流 全波整流 | |
固定式 |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| 随磁化線(xiàn)圈的形状、放置位置等因素变化,原则上要求略高于周向磁化的磁场强度,以安匝数计 | 交流直流 半波整流 全波整流 | 0-1000 0-1500 0-2500 0-3500 |
*磁化電(diàn)流為(wèi)有(yǒu)效值;
**線(xiàn)圈安匝数及内径由制造厂给出.
3.3.2 整机对地绝缘電(diàn)阻不得小(xiǎo)于1ΜΩ。
3.4 周向磁化電(diàn)流及纵向磁化安匝数应连续或断续可(kě)调,并有(yǒu)指示表指示。断续调节不得低于12档,每档不得高于200A,其误差不得超过标称值的±10%。
3.5 在使用(yòng)规定试件时:当電(diàn)流调节装置调至*大时,磁粉探伤机的周向磁化電(diàn)流及纵向磁化安匝数的指示值不得低于表1所规定的额定電(diàn)流值或安匝值。
表2
回路额定電(diàn)压 V | 交流 直流 | 36 24 | -- 48 | 110 | 220 220 | 380 440 |
试验電(diàn)压 Kv | 0.5 | 1.0 | 1.5 | 1.5 | 2.0 |
3.6 磁粉探伤机应安装周向磁化電(diàn)流和纵向磁化安匝数指示表,指示误差不得超过示值的±5%。
3.7 磁粉探伤机的磁化时间不得低于0.5S,一般应设自动时控装置,以调节和控制磁化时间的長(cháng)短。
3.8 退磁装置,一般采用(yòng)何种方法磁化,则采用(yòng)何种方法退磁。退磁后试件表面磁场强度不得大于1000/2πA/m(≈2Οe)。
3.9 磁粉探伤机按规定的磁化周期工作至稳定温升或4h后,電(diàn)器部件各部分(fēn)的*高允许温度和允许温升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。
3.10 移动式和固定式磁粉探伤机的重要部件及携带式磁粉探伤机,在未包装和包装状态时,承受表4所规定的环境条件试验后,各项技术性能(néng)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。
表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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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*高允│ 在环境温度為(wèi)
零 部 件 名 称 及 材 料 │许温度│40 ℃时的允许温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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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及其合金制成的刷形或插销式楔形触头 │ 70 │ 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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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及其合金制成的指形滑动式.桥式或插入式触头 │ 90 │ 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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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及其合金制成的接触面镀锡的插入式触头 │100 │ 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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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及其合金制成的接触面镀银的插入式触头 │120 │ 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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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電(diàn)裸铜排及裸铜排单层绕组 │ 90 │ 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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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電(diàn)铜排接合处有(yǒu)搪锡.镀锡防蚀层 │100 │ 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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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電(diàn)铜排接合处有(yǒu)镀银防蚀层 │120 │ 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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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动操作部件,如手柄.手轮等 │ 60 │ 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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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道上层硅元件外壳基座部分(fēn) │ 95 │ 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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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芯表面 │ 90 │ 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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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│ A │120 │ 80
│ ├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绝缘線(xiàn)圈 │ 绝 缘 材 料 │ E │135 │ 95
及包有(yǒu)绝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缘材料的 │ │ B │145 │ 105
金属导體(tǐ) │ ├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│ 耐 热 等 级 │ F │170 │ 130
│ ├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│ │ H │195 │ 1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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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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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 基 本 环 境 条 件 ┃
┃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─┨
┃号 │ 项 目 │单位│额定值┃
┠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┨
┃1 │ 高 温 │ │+55 ┃
┠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℃ ├───┨
┃2 l 低 温 │ │-40 ┃
┠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┨
┃3 │ 相对湿度(25°C) │ │95% ┃
┠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┨
┃ │ │ 加 速 度 │gn │10 ┃
┃4 │ 连 续 冲 击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┨
┃ │ │ 脉 冲 持 续 时 间 │ms │11 ┃
┠──┼──┬──┬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─┨
┃ │ │自由│ │ 重量<50kg │ │100 ┃
┃ │ │ │未包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┤ ├───┨
┃ │ │跌落│装件│ <100kg │mm │ ┃
┃ │ │ │ │ 重量>50kg │ │50 ┃
┃ │ │高度├──┼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┤ ├──┨
┃5 │跌落│ │ │ 重量<100kg │ │100 ┃
┃ │ ├─ ┤ 包 ├─────┬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 ┨
┃ │ │ 倾 │ │ │底面棱边長(cháng)度<500 mm │ │ ┃
┃ │ │ 斜 │ 装 │<200kg │时倾角 │ │30°┃
┃ │ │ 跌 │ │重量 ├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┼──┼──┨
┃ │ │ 落 │ 件 │ >100kg │底面棱边長(cháng)度>500 mm │ │ ┃
┃ │ │ │ │ │时底离地面*高距离 │mm│250 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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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1 磁粉撒布装置应包括储液箱及喷洒机构,储液箱应安装搅拌器,喷洒连接系统不得有(yǒu)液漏和阻塞现象。
3.12 磁粉探伤机一般应设置照明灯,荧光磁粉探伤机应设紫外線(xiàn)照射装置及排风装置。
3.13 夹头 铜板及其他(tā)导電(diàn)接触件表面间应导電(diàn)良好。
3.14 磁粉探伤机的两夹头移动必须灵活,不得有(yǒu)停滞现象。
3.15 電(diàn)器仪表及操纵系统运行必须正常。
3.16 磁粉探伤机采用(yòng)材料及外購(gòu)件必须符合有(yǒu)关相应的标准。
3.17 磁粉探伤机的一般要求、**防护、加工质量、装配质量、電(diàn)气设备质量、外观质量等均应符合GB2611-81试验机通用(yòng)技术要求的规定。
3.18 磁粉探伤机应随机附下列备品和备件
a . 磁粉;
b . 支杆触头1付。
4试验方法
4.1 产品试验时应具有(yǒu)的主要仪器仪表及试件如下:
a. 直流兆欧表500V;
b. 耐压试验变压器0--6000V,不小(xiǎo)于0.5KVA;
c. 交、直流标准電(diàn)流表0.5级;
d. 交、直流标准電(diàn)压表0.5级;
e. 電(diàn)流互感器 1级;
f. 直流分(fēn)流器 1级;
g. 半导體(tǐ)温度计;
h. 计时装置;
i. 剩磁检查仪;
j. 规定试件规格及材质;
规格: Φ25mmx460mm;
材质: T2紫铜。
k. 退磁试件规格及材质。
规格: Φ30mmx300mm;
材质:45#钢,860℃水淬火,480℃回火,HRC38-42。
4.2 本标准3.4条的试验方法
4.2.1 将规定试件夹持在磁粉探伤机上,使其轴線(xiàn)与两夹头的中心線(xiàn)一致
4.2.2 调整调流装置,按所规定的调流方式调整電(diàn)流 当调流装置為(wèi)连续可(kě)调方式时,则应能(néng)将電(diàn)流连续地从零调到额定值;当调流装置為(wèi)断续可(kě)调方式时,则记录每档的周向磁化電(diàn)流和纵向磁化安匝数的指示,并用(yòng)式(1)计算每档的误差:
Αi - Αoi
u =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x100%---------------------(1)
Αoi
式中: u ─调流装置每档示值的相对误差;
Ai─每档指示值( i=1、2、3----),A;
Aoi─每档标称值,Ao
4.3 本标准3.5条的试验方法
4.3.1 同4.2.1条。
4.3.2 调整调流装置,使其处于*大输出位置,测周向磁化電(diàn)流和纵向磁化安匝数,不得低于表1 的规定。
4.4 本标准3.6条的试验方法
4.4.1 在磁粉探伤机上,分(fēn)别接上对应量程的标准電(diàn)流表和标准電(diàn)压表,相应规格的互感器或分(fēn)流器。
4.4.2 调整调流装置,在磁粉探伤机的周向磁化電(diàn)流指示表和纵向磁化安匝数指示表满刻度的20%、50%和100%三点分(fēn)别记录磁粉探伤机電(diàn)流表和标准電(diàn)流表的指示
值。
4.4.3 用(yòng)式(2)计算误差:
Aj - Aoj
u'= ───────x100%--------------------(2)
Aoj
式中: u'─ 磁粉探伤机電(diàn)流表的指示误差;
Aj─ 磁粉探伤机電(diàn)流表的指示值(j =20%、50%、100%三点)
Aoj─标准電(diàn)流表的指示值。
4.5 本标准3.7条的试验方法:
4.5.1 同4.2.1条。
4.5.2 按设计书所规定的磁化周期对试件进行磁化,用(yòng)计时装置检查自动时控装置,反复三次。
4.6 本标准3.8条的试验方法
4.6.1 按设计书所规定的退磁方法,将已磁化的试件退磁。
4.6.2 用(yòng)剩磁检查仪测量试件表面磁场强度,应满足3.8条的要求。
4.7 本标准3.9条的试验方法
4.7.1 同4.2.1条。
4.7.2 按规定的磁化周期工作至稳定温升或4h。
4.7.3 按本标准3.9条的规定测量各部位的温度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。
4.7.4 也可(kě)用(yòng)等效電(diàn)流法规定:
┌────
│ t
Io=In √ ──── -------------(3)
T
式中: Io ─ 等效電(diàn)流,A;
In ─ 额定周向磁化電(diàn)流,A;
t ─ 磁化时间,s;
T ─ 磁化周期,s。
以等效電(diàn)流Io,工作至稳定温升或4h后,按本标准3.9条的规定测量各部位的温度不得超过表3的规定。
4.8 本标准3.10条的试验方法
4.8.1 包装件的试验方法按ZBY002仪器仪表运输、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进行。
4.8.2 未包装件的试验方法参照ZBY 002的方法进行,其中自由跌落方式:使未包装件的底面呈水平状以自由落體(tǐ)方式跌落。
4.9 本标准3.3、3.11、3.13、3.14、3.15、3.16、3.17等各条按常规方法或目测方法进行检查。
5验收规则
5.1 每台磁粉探伤机须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能(néng)出厂,并附有(yǒu)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(wén)件。
5.2 每台磁粉探伤机均需按本标准3.3、3.4、3.5、3.6、3.7、3.8、3.11、3.12 、3.13、3.14、3.15、3.17条进行出厂试验。
5.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则应根据本标准进行型式试验。
5.3.1 试制新(xīn)产品。
5.3.2 当产品的设计、工艺或所使用(yòng)材料的改变引起产品主要性能(néng)改变时。
5.3.3 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再次生产时。
5.3.4 对成批大量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查,一般為(wèi)每年抽查一次,每批抽查数量不得少于两台。
5.3.5 同类产品质量评比时。
5.4 型式试验应按本标准的全部出厂试验项目和本标准3.9、3.10条进行。
6标志(zhì)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6.1 标志(zhì)
每台磁粉探伤机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固定产品品牌,品牌的尺寸及技术要求应按GB 8 "产品标牌" 的规定,其内容包括下列各顶:
a.制造厂名称;
b.产品名称、型号;
c.主要技术参数;
d.出厂编号;
e.出厂日期。
6.2 包装
6.2.1 磁粉探伤机的包装应参照ZBY 003仪器仪表包装技术条件之1总则、3.1条包装的一般要求进行。
6.2.2 包装箱内应有(yǒu)防潮措施,镀铬部分(fēn)及未涂漆之金属表面须涂防锈油脂,包扎防水纸,零件及附件必须包扎且固定。
6.2.3 需要采用(yòng)防震包装的部分(fēn),可(kě)在箱底或四周衬垫弹性橡皮、泡沫塑料、塑料气垫或是在内外包装箱之间用(yòng)防震弹簧悬吊,以减少产品受到冲击时的震动。
6.2.4 包装箱外壁的文(wén)字和标志(zhì)应清楚、整齐,并且不应雨水冲刷或时间较長(cháng)而模糊不清,其内容包括下列各项:
a.制造厂名称;
b.产品名称与型号;
c.毛重(kg);
d.净重(kg);
e.收货单位和地址;
f.箱号或件号;
g.箱體(tǐ)尺寸,長(cháng)X宽X高(cm或mm);
h.包装运输作业标志(zhì)应符合GB 191"包装储运指示标志(zhì)"的规定。
6.2.5 包装箱内应附有(yǒu)下列文(wén)件:
.使用(yòng)说明书2份
.产品合格证1份
.装箱单1份
6.3 运输
磁粉探伤机运输时,应遵守箱外标志(zhì)的规定。
6.4 贮存
磁粉探伤机贮存地点,空气必须流通,周围不得含有(yǒu)腐蚀性气體(tǐ),空气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5%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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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(mín)共和國(guó)机械工业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長(cháng)春试验机研究所负责起草(cǎo)。
本标准委托長(cháng)春试验机研究所负责解释。